东南网3月21日讯(通讯员 林智仁)记者今日获悉,由省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同主编的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设计、施工及验收规程》(以下简称规程)经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区域标准,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。
据了解,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保护的方法,已得到了消防监督机构、消防工程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重视。但是,由于该系统仅在产品本身拥有国家标准即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》,而其应用标准和验收标准却一直缺乏统一的规范,导致在实践操作中遇到不少问题。
“《规程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结合当前真实的操作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。”据省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陈汉民介绍,《规程》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系统的设置场所、系统模块设计、施工安装、系统调试、验收和维护都做了明确的规范,为有效预防电气火灾事故提供了技术保障。
在他看来,《规程》作为省级区域标准,是对国家规范的补充和细化,具有更强的操作性。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举报邮箱: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